发明创造归属“灰色区域”的利与弊
归纳起来,在执法中确立灰色区域,其优点在于:
1。 将专利权体现在权利人身上似乎更加平等。发明人个人和 单位可以根据他们各自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所作的贡献大小 “论功行赏”,使专利权如实反映出发明创造形成过程中的事实 真相。
2。 发明人的收入增加。个人既可以作为非职务发明人得到收 入,同时又可以作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得到奖励和报酬,可以激发 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也有利于科技人员利用单位的物质条 件搞出重大发明成果。
3。 有利于权属纠纷的解决。一旦发生纠纷,对职务发明与非 职务发明归属不明确,争执不下的,尽可以以专利权共有方式结 案,从而加快解决纠纷的结案速度。
但是,确立...全部
归纳起来,在执法中确立灰色区域,其优点在于:
1。 将专利权体现在权利人身上似乎更加平等。发明人个人和 单位可以根据他们各自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所作的贡献大小 “论功行赏”,使专利权如实反映出发明创造形成过程中的事实 真相。
2。 发明人的收入增加。个人既可以作为非职务发明人得到收 入,同时又可以作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得到奖励和报酬,可以激发 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也有利于科技人员利用单位的物质条 件搞出重大发明成果。
3。 有利于权属纠纷的解决。一旦发生纠纷,对职务发明与非 职务发明归属不明确,争执不下的,尽可以以专利权共有方式结 案,从而加快解决纠纷的结案速度。
但是,确立了本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共有的“灰色区域”之后, 其不利的一面也是明显的。
其中包括:
1。以表面的公平掩盖了实际上的不公平。根据《民法通则》 关于权利共有的法律规定,单位和个人对共有专利权可以分别独立 实施,但无权单独转让该共有专利权。在“共有”的约束下,单 位往往有能力并可以单独实施,而作为个人往往无实施能力;作为 个人又不能单独转让,这种“共有”,实际上剥夺了发明人个人获 得利益的权利。
2。由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在人事上是隶属关系,地位并不平等, 作为“共有人”的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很难寻求法律保护。
3。给执法机关不严格依法办事找到了合法的依据,确立“灰 色区域”的存在,在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权属纠纷中,很容 易造成不能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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