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城镇户口怎样认定我的
不,你仍应按照农村户口赔付对方。
找了半天,没有找到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我来给你先看一个 200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内容如下: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全部
不,你仍应按照农村户口赔付对方。
找了半天,没有找到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我来给你先看一个 200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内容如下: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这个复函,200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已经印发该复函予全国各地高级法院,参照适用。
从这个司法解释的精神来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也就是说,认定其户口的性质和赔偿的标准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
而你所谈的案子中,如果对方一直是农村户口并在农村生活,直到事故发生前依然如故。显然,只能按照事故发生前的实际状况来认定了。
如果其前一直是农村人,只是在事故后才买了城镇户口,然后就按照城镇户口来赔偿的话,那好了,以后任何一个农村人,都可以在受伤尤其是致残以后买个城镇户口,赔偿就可以加倍啦。
这样岂不乱套了?
不过,如果真的一直在城镇生活,那你就麻烦了。
话又说回来,就你这个案子而言,农村和城镇人口赔偿的区别只是在残疾人赔偿金方面有差异。其它区别不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