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有哪些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 ...全部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 市场租金的评估由运营机构委托信誉好的专业估价机构实施,运营机构依据市场租金评估价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工作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完成,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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