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爱问首页 爱问商城
首页 生活 购房置业

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吗?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吗?

    一、一般情况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配偶的名字,如果没有声明是对双方的赠与,将视为赠与一人,离婚后财产归登记方,具体要看实际情况。 二、司法实践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全部

    一、一般情况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配偶的名字,如果没有声明是对双方的赠与,将视为赠与一人,离婚后财产归登记方,具体要看实际情况。 二、司法实践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最高院倾向性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婚姻类案件的部分倾向性意见: 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
   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进而将上述购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收起

2017-11-01 22:40:08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

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

不能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案件审理应该以司法解释为准,网...

更多相关问题

相关栏目

加载中...

提问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 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