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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嘉峪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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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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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5)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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