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闭合性骨折,如有显著移位,原则上应采取手法复 位和外固定,复位后可用小夹板或长腿石膏固定;如斜型、 螺旋型、粉碎型等胫腓骨折,因骨断端很不稳定,复位后不 易维持良好对位,以及骨折部有伤口,皮肤擦伤和肢体严重 肿胀,必须密切观察肢体的病变,不能立即以小夹板或石膏 夹板固定,最好用跟骨持续牵引。
成人牵引4~6千克,共 牵引3周左右,换长腿无垫石膏继续固定8周。胫骨骨折的 牵引时间不宜过长,也不宜过重,因胫骨中下1/3部供血较 差,稍牵拉过度即易发生延迟愈合。固定力求确实可靠,如 果固定已经3个月尚未多量骨痂连接,应继续坚持固定,每 6 ~8周X线检查1次,至达到坚实愈合为止。
骨外固定器 方法:即在骨折近端及远端各用两根克氏针贯穿骨骼,外用调节连接器控制,以使骨折复位,加压融合,也可撑开延 长。这种外固定器对伴有广泛软组织损伤的开放骨折,甚至 战伤骨折,清创后不能行早期闭合者,以及不稳定型骨折 等,比较适用。
切开复位内固定对整复不良,成角畸形以致膝、踝关节 面不平行,肢体负重线不正,以及多次整复失败,畸形愈 合,骨不连者,均应切开复位,酌情采用加压钢板、钢板螺 丝钉、单螺丝钉、髓内针等内固定。 开放骨折应早期彻底清创,争取一期缝合伤口;如有皮 肤缺损,应设法施行减张切口、植皮等闭合伤口;如系伤后 时间不太长,伤口污染不太重,清创比较彻底,手术同时可 行内固定。
术后应加强抗感染措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