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力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保险。
对于跨区域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一至四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全部
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力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保险。
对于跨区域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一至四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农民工可以在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鉴定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应当在工作所在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应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为农民工支付保险待遇。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