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生活

液晶彩电三包存在哪些漏洞?

全部回答

2020-05-31

0 0

    日前,市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在发布今年第5号质量警示时透露,平时在受理液晶彩电申诉时,发现消费者不少正当诉求得不到满足,相关部门尽快修订彩电《三包规定》,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液晶彩电时,应详细了解厂商承诺的“三包”具体内容,包括整机和主要部件“三包”期限。
     1、液晶电视不是彩电? 现行《部分商品三包责任规定》明确,将“彩色电视机”列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第一批)》,但消费者在要求依照《三包规定》对液晶彩电提供售后服务时,却经常遭到厂家或商家的拒绝,理由是《三包规定》施行于1995年,当时市场上尚无液晶彩电。
     2、液晶屏不属主要部件? 依据《三包规定》,彩电的“三包”有效期为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目前质量申诉中争议很大的问题是,液晶屏是否属于“主要部件”?因为这个问题直接决定了价格昂贵的液晶屏可享受一年还是三年的“三包”服务,对消费者权益影响很大。
  从对液晶彩电功能实现的重要性和在整机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重两方面来看,液晶屏显然应当属于“主要部件”。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生活
生活
美食/烹饪
起名
服装/首饰
美容/塑身
购物
购车养车
生活常识
家电
礼节礼仪
家居装修
保健养生
交通出行
婚嫁
购房置业
育儿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