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受规范化治疗的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与慢性持续哮喘没有显著差别,病情的评估通常分为两个部分:(1)哮喘病情严重度的评估:许多哮喘患者即使没有急性发作, 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总是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 (喘息、咳嗽、胸闷等),因此需要依据就诊前临床表现和肺功能对其 病情进行评估。
在治疗过程中还应根据症状和肺功能变化重新进行严 重度的再评估,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传统《全球哮喘防治创议》 (GINA)文献将哮喘严重度分为四级:间歇发作、轻度持续、中度持 续和重度持续,其根据是:①症状发作的频率;②夜间哮喘发作的次 数;③哮喘对生活质量的影响(以对活动和睡眠的影响为主要指标); ④肺功能受损情况[以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占预计值的% 为指标];⑤最大呼气流速(PEF)波动率。
GINA2008版列出确认治疗前哮喘严重度分级的最严重临床特 征为:间歇发作:症状发作少于每周1次;短暂的急性加重;夜间症状不多 于每月2次;FEV或PEF>80%预计值;PEF或FEV,波动率<20%。
轻度持续:症状发作多于每周1次,但少于每日1次;急性加重 可能影响日常活动或睡眠;夜间症状多于每月2次;FEV,或PEF多 80%预计值;PEF或FEV,波动率20% ~ 30%。 中度持续:每天都有症状;急性加重可能影响日常活动或睡眠; 夜间症状多于每周1次;每天均需使用吸人短效p2受体激动剂; FEV,或PEF相当60% ~ 80%正常预计值;PEF或FEV,波动率 >30% 0重度持续:每天都有症状;频繁急性加重;频繁发作夜间哮喘症 状;体力活动受限;FEV,或PEF$60%正常预计值;PEF或FEV,波 动率>30%。
临床上根据哮喘严重度分为间歇发作、轻度持续、中度持续和重 度持续,其目的是为了进行临床研究,患者自己可以参考相应指标, 估计自身的控制水平。哮喘治疗中严重度分级:GINA2002版本将哮喘严重度分为 治疗前分级和治疗中分级两种,每一种分级方法均分为间歇发作、轻 度持续、中度持续和重度持续四级。
2006和2008版GINA认为以严 重度进行哮喘分级在决定哮喘患者起始治疗时有作用,因此GI- NA2008版将之作为治疗前哮喘严重度的分级标准。然而,患者的哮 喘严重性并非固定不变,特别是治疗效应可改变哮喘的严重程度。
因 此将经过治疗患者的病情严重度修订为以控制水平为依据,制订达到 哮喘控制的五级阶梯(2)。 这种新的分级方法表达了专家们对哮 喘的新的共识,即哮喘的严重度不仅与基础疾病的严重性有关,而且 与对治疗的效应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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