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异性解毒剂:①毛果芸香碱:每次5〜10mg,皮下注射,严重中毒 5〜15分钟1次,中度中毒可每隔6小时1次,直至瞳孔缩小、口腔黏膜湿 润及症状减轻为止。②毒扁豆碱(依色林):0。
5〜2mg缓慢静注,每分钟不 宜超过lmg;必要时可重复应用,成人总量可用至5mg。 ③新斯的明:在抗 胆碱酯酶时可导致N受体和M受体同时兴奋。
口服,每次10〜20mg,每 日3.....[展开]
特异性解毒剂:①毛果芸香碱:每次5〜10mg,皮下注射,严重中毒 5〜15分钟1次,中度中毒可每隔6小时1次,直至瞳孔缩小、口腔黏膜湿 润及症状减轻为止。②毒扁豆碱(依色林):0。
5〜2mg缓慢静注,每分钟不 宜超过lmg;必要时可重复应用,成人总量可用至5mg。 ③新斯的明:在抗 胆碱酯酶时可导致N受体和M受体同时兴奋。
口服,每次10〜20mg,每 日3次,或每次0。5〜l。Omg,皮下注射,每3〜4小时次,直至口干消失为 止。应注意:在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时引起的阿托品中毒则不能用毒扁豆 碱、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只能用毛果芸香碱。[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