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
职责共有五项。其中:(一)项体现了国家对无线电的集中统一管理。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正是通过上述无线电管理机构贯彻落实的。(二)项规定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制订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但不得与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相抵触。 (三)项中规定的协调处理的事宜,包括本行政区内军地之间、条块之间、条条之间、块块之间的无线电干扰、台站设置、设备管理等方面必须协调处理的事宜。超过本行政区范围的,一般由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协调。 或由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对下一级授权或委托协调。(四)项规定了对无线电台(站)的管理方面的职责。本项有一个前提,即根...全部
职责共有五项。其中:(一)项体现了国家对无线电的集中统一管理。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正是通过上述无线电管理机构贯彻落实的。(二)项规定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制订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但不得与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相抵触。
(三)项中规定的协调处理的事宜,包括本行政区内军地之间、条块之间、条条之间、块块之间的无线电干扰、台站设置、设备管理等方面必须协调处理的事宜。超过本行政区范围的,一般由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协调。
或由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对下一级授权或委托协调。(四)项规定了对无线电台(站)的管理方面的职责。本项有一个前提,即根据审批权限”,指在履行本项职责时均应根据审批权限,不能擅权和越权。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审批权限,前面已做了具体规定。
对无线电台(站)的审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1)审查无线电台(站)是否符合无线电管理规定,如频率划分表、城市收发信区域划分规定等。(2)对申请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指配频率和呼号,包括进行电磁兼容分析等。
(3)发放合法使用电台的凭证----电台执照,并收取频率占用费等。(五)项规定的职责,包括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监测网或监测站的规划;搞好监测网或监测站的建设;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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