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遇到的一个二手房交易过户的问题,在去年12月签订了二手房购买合同(自己起草的),
在约定今年10月前给我办理过户手续,在去年签订合同时,在合同处注明了:房屋销售总价为叁
拾捌万肆千元整人民币,其中房屋总价中包含房屋中的家具电器空调等所有物品,同时还包括房
屋交易产生的过户、银行转按揭付款等一切费用都由甲方负担。
但是今年要过户的时候,对方要
我交纳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不然就不给我过户,我想问问这要求是否合理,因为在合同
里已经规定房屋交易产生的过户、银行转按揭付款等一切费用都由甲方负担,我应该不该出这笔
费用。现在怎么办?。
你好:
你不应该负担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理由是:1、根据二手房征税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是由卖方交的:2、你们的合同中已经约定房屋交易产生的过户、银行转按揭付款等一切费用都由甲方负担。
处理的方法,一是继续协商,二是协商不成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全部
你好:
你不应该负担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理由是:1、根据二手房征税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是由卖方交的:2、你们的合同中已经约定房屋交易产生的过户、银行转按揭付款等一切费用都由甲方负担。
处理的方法,一是继续协商,二是协商不成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楼上的办法是一种办法,但是风险太大:5年之后政策发生变化怎么办?房价上涨甲方又反悔怎么办?。收起
买方: 1、契税:销售价或评估价(高者)×1.5% 2、...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