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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简阳市如何规定二胎生育政?

四川省简阳市如何规定二胎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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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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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 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2】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2条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 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 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 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3】这要看和第一胎的间隔时间是否到四年, 或者女方是否满30周岁。
     【4】符合的,按简阳2013年农村 或者城镇人均收入的1倍对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 【5】不符合的, 按简阳2013年农村 或者城镇人均收入的2倍对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
     【6】简阳市2013年人均收入是: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4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79元 【7】抢生的单独二孩,符合间隔的,对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是: 农村的:7979元x2人 城镇的:22442元x2人 【8】 抢生单独二孩的,不符合间隔的:对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是: 农村的:7979元x2倍x2人 城镇的:22442元x2倍x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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