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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我买的写字楼到年限后,如果拆迁有无补偿

我买的商住房,50年的期限,如果到年限后,拆迁如何补偿,不拆迁,如何继续使用,谢谢

    1、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永久的;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我们买房时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3、既然土地有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没有拆迁,你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 4、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房屋...全部

    1、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永久的;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我们买房时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3、既然土地有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没有拆迁,你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 4、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房屋拆迁,国家会给补偿的,补偿包括建筑物补偿和土地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拆迁,国家也会给予补偿,但补偿仅包括建筑物补偿,就没有土地补偿了; 5、我国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楼为50年;商业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取土地证开始算起,等老百姓办到自己的土地证时实际可使用的年限肯定会低于规定使用年限的,因为有开发周期的。 7、有不明白的再问我 。收起

2006-08-15 22: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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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三十九 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全部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三十九 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要认真研读国家的法规,土地到期后房子归国家!可能今后出台的物权法会明确保护私有财产的。 。收起

2006-08-16 06: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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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商住房,一般50年的期限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如果到年限后,拆迁补偿是按照当时周围类似建筑的平均房价乘以折旧系数来计算的.继续使用,就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继续使用的相关手续,并按照当时土地的价格交纳土...全部

买的商住房,一般50年的期限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如果到年限后,拆迁补偿是按照当时周围类似建筑的平均房价乘以折旧系数来计算的.继续使用,就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继续使用的相关手续,并按照当时土地的价格交纳土地使用费.收起

2006-08-15 17: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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