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由夫妻双方分别申请公积金贷款,结婚前,是否可以一方为主贷款人,另一方作为共同贷款人?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第七条规定:第七条:(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 任。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需要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 全文见: 注:“同户成员”指同户一年以上的直系血亲方可作为参贷人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第七条规定:第七条:(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 任。 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需要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 全文见: 注:“同户成员”指同户一年以上的直系血亲方可作为参贷人收起
一般贷款政策,如夫妻双方账户如有贷款未还清,不可以再申请...
不是的。你理解错误。公积金贷款其实一个人就能做。但因为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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