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要求和县生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为迎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检查组的考核,切实做好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的基础性工作,现将由我局牵头组织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两项指标的上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乡镇安排专人抓紧抓好该项指标汇总上报,确保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上报材料内容
1。2010-201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及相关材料
2。2010-201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及相关材料
说明:以上两个指标分别按公式计算得出,分年度填报;相关材料包括情况说明和图片,情况说明主要内容是对以上两个指标的综合说明和解释...全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要求和县生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为迎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检查组的考核,切实做好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的基础性工作,现将由我局牵头组织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两项指标的上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乡镇安排专人抓紧抓好该项指标汇总上报,确保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上报材料内容
1。2010-201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及相关材料
2。2010-201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及相关材料
说明:以上两个指标分别按公式计算得出,分年度填报;相关材料包括情况说明和图片,情况说明主要内容是对以上两个指标的综合说明和解释,着重说明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措施,方法,以及完成情况,必须有相关数据,力求充分有力(该项材料是作为国家生态县考核必需的重要资料)。
二、有关要求
1。时间要求:
各乡镇务必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两个指标及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盖政府公章)报送到我局村镇股(电子档发送到邮箱:37328391@qq。com),逾期上报或不报而影响我县国家生态县创建考核的,后果自负。
2。指标要求
①、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a、计算公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量/城镇污水排放总量(污水处理率逐年增长且2011、2012年度均应大于80%)。其中,城镇污水集中排放量建议按“污水排放总量=年度人口数×人均每天排放量×365天”来计算,其中人均每天排放量建议按85升/人来计算。
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污水量参考值
类型
生活污水( L/人 ∙d)
南方
北方
村庄(人口≤5000人)
45~110
35~80
村镇(人口 5000-30000人)
85~160
70~125
b、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相关材料(情况说明、图片等):我县仅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收集天堂镇、温泉、莲云区域污水,其它各乡镇都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基本是依靠沼气厕所,农作物浇灌,森林植被降解等集中收集处理。
请各乡镇结合该背景及各自实际进行说明,力求说服力强。
②、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a、计算公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垃圾总排放量(垃圾处理率逐年增长且2011、2012年均应大于90%),建议按“城镇生活垃圾排放总量=人均每天排放量×365天×年度人口数”,其中人均每天排放量按0。
7kg/天。
b、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相关材料(情况说明、图片等):除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厂将天堂、莲云、温泉开发区纳入县城垃圾处理范畴外,其余各乡镇未建垃圾填埋场。请各乡镇结合已经实施的清洁工程以及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附:
1。 2010-2012年各乡镇人口统计表
2。 镇(乡) 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3。 镇(乡) 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2月28日
附件2:
镇(乡) 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考核要求】≥80%
【完成情况】80%以上(各乡镇填报具体数据)
【计算方法】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量/城镇
污水排放总量
城镇污水排放总量=年度人口数×85升×365天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量=城镇各方面处理污水总量
具体计算:
附:岳西县 镇(乡) 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情况说明
镇(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岳西县 镇(乡) 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情况说明
【考核要求】≥80%
【完成情况】80%以上(各乡镇填报具体数据)
【指标解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指城市及乡镇建成区内经过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或其它处理设施处理(相当于二级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完成说明】
镇(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3:
镇(乡) 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考核要求】≥90%
【完成情况】90%以上(各乡镇填报具体数据)
【计算方法】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量/垃圾总排放量
城镇生活垃圾排放总量=0。
7kg×365天×年度人口数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各方面垃圾无害化处理的
总和
具体计算:
附:岳西县 镇(乡) 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说明
镇(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岳西县 镇(乡) 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说明
【考核要求】≥90%
【完成情况】90%以上(各乡镇填报具体数据)
【指标解释】指城市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
垃圾产生总量的比例。
【完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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