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动画的评论中,有些词不太明白
RP
1) 在当今网络用语中RP指人品(Ren Pin),类似与运气之类的东西。作名词看就是“运气”的意思 列子:今天我的RP好低啊
译作:今天我的运气真不好啊
2)是Role-Play,RPG就是角色扮演游戏
3)RP就是Roll-playing——投骰子,面对面的真人团Roll playing特色非常明显,就是那种骰子滚出20大家轰然叫好和滚出1之后恨不得找地缝钻的感觉
关于御姐
1、日文写做“御??”(おねえ),本意是对姐姐的敬称,这里引申为成熟的强势女性。
除此之外还有??御(あねご)和??贵(あねき)的说法,这两种称呼类似汉语中的大姐,经常出现在黑道题材的作品中,其中的“??...全部
RP
1) 在当今网络用语中RP指人品(Ren Pin),类似与运气之类的东西。作名词看就是“运气”的意思 列子:今天我的RP好低啊
译作:今天我的运气真不好啊
2)是Role-Play,RPG就是角色扮演游戏
3)RP就是Roll-playing——投骰子,面对面的真人团Roll playing特色非常明显,就是那种骰子滚出20大家轰然叫好和滚出1之后恨不得找地缝钻的感觉
关于御姐
1、日文写做“御??”(おねえ),本意是对姐姐的敬称,这里引申为成熟的强势女性。
除此之外还有??御(あねご)和??贵(あねき)的说法,这两种称呼类似汉语中的大姐,经常出现在黑道题材的作品中,其中的“??御”一词曾经在MGS2中被引申为女王之意。
2、年龄划分大概可以从20-36,低于20却能呈现出强势姿态的女性可以称为“有御姐资质”
这个年龄范围基本是根据概率划分的,但其中也会出现个别特例,可以根据情形适当放宽。
3、强势的特质需要从实力上体现,当然最好也能体现在形象上,是花瓶的统统踢飞。
感情方面弱气的无所谓……这是同爱好者讨论得来的结论。不过公私要分开,这是最主要的。感情问题也可以视情形而定,又不是圣女贞德,这方面那么苛刻干吗
御姐定义
1,年龄要够大,起码比正统的男主角要能明显看出大,按照现在的通常设定,20岁以上,36以下吧,当然如果外表不显老的话再大一点也可以。
2,语气举止要强势,所谓“年上攻,弱气受”嘛,不过这强势不一定要体现在攻击性的词汇或粗野的举止上,而是要在举受投足间令你有被领导着的感觉。
3,要有母性,这个年龄的女性,其性格是比较复杂的,不会象罗莉那么单纯。
一方面展示出其强攻的性质,另一方面也要有宽大的包容力和母性本能。
4,应该有这个年龄所应当有的爱好,第一条就是要会喝酒,还要喜欢泡温泉,还要会开些大叔玩笑来寻我们可怜的男主角的开心。
如果说罗莉是可以激发人的保护欲的话,御姐应该正相反,能给人可靠的感觉,被保护的欲望,只有能做到这一点的,才是合格的御姐。
御姐条件简单概括
1、萝莉泰脸的——杀!
2、没有性格的——杀!
3、没有实力的——杀!
4、没有气魄的——杀!
5、欧巴桑脸的——杀!
通过以上五个条件可知,御姐与萝莉是对立的,但是又不属于欧巴桑
御姐控基本概念
御姐控,日文写做“シスコン”,实际就是恋姐情结严重的人,广义上指喜欢御姐的人。
不是任何人随便喜欢上一个美女就可以称自己是御姐控的——关键词是“御姐”和“恋姐情结”
御姐控基本条件
1、喜欢的要是御姐!
2、喜欢的御姐维持在相应数量上!
3、对各个领域的御姐都要有所感知!
4、和没有御姐出现的BL相关要划清界限!
5、对御姐要恭敬有礼,御姐拜托的事情不能推辞
御姐:御姐控对于年龄至少大于自己3-5岁成年女性有着心理或生理上的追求。
御姐控对于年龄与自己同样或小于自己的女性有着无法接受的感觉,认为这个年龄段的女性缺少一种成熟与稳重。御姐控希望自己能得到更进一步的成长,他们认为年长的女性能指引自己的成长,同时御姐控有一定的恋母情节。
母亲的形象在御姐控的潜意识中是无法替代的存在,然而母亲是禁忌,于是在生活中反映出来便成为了年龄稍长的大姐形女性形象。御姐控是视觉美化的追求者。美丽的大龄女性(绝对小于30),是一条美丽的风景线。
合适的化装,玲珑的线条,周身散发出来的那股倾倒众人的气质,是另御姐控趋之若鹜的。绝对美丽的外表是御姐心中美学重要的判断之一。御姐控是青春期萌动的发展和残留。在男性青春期来到时,首先留意的都是比自己年长的女性。
因为对于那时的男性来讲,成熟的而诱人的女性是神秘而渴望的,这是男性生理发展的必经路程。御姐控将这个时段的取向完整的保留了下来。或者说御姐控大半还是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他们热血,有冲劲,热爱美好的事物。
相对LOLI控来说阳光许多
耽美
其实耽美一词的原始意思并不带有同性或者bl的含义。
最早是出现在日本近代文学中,为反对[自然主义]文学而呈现的另一种文学写作风格:[耽美派]。
[耽美派]的最初本意是“反发暴露人性的丑恶面为主的自然主义,并想找出官能美、陶醉其中追求文学的意义”。[耽美]一词即是由此而来的。 耽美在日文中的发音为TANBI,本义为“唯美、浪漫之意”,如耽美主义就是浪漫主义。
日本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亡命遗族的气质,所以就酝酿了一种文化精髓——“耽美”。烧这个词不像烧茶,烧茶只是用荔枝核文火轻烧到水温80C 就OK了,“耽美”却要焚身于烁石烈焰中直到身心俱为灰烬为止,所以耽美的普遍表现形式是自杀、死亡,最高级表现形式是恋尸与尸恋,比如“耽美”派作家草间弥生在她的《尸臭洋槐》中有这样的句子:“妻子已经死去一个月,但正雄迟迟未将尸体送往火葬场,反而每天和妻子交媾着……正雄非常恐惧,总有一天这尸体会不会腐烂变形?”这种将美推向绝路,在美的绝望中沉溺的方式在日本历代文人的传导下几乎深入人心,所以日本电影也笼罩着一种浓酽的“耽美”之美。
记得日本的耽美一词若要寻根溯源,则应追溯到法国的唯美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这一扯就远了,怕回不来,就不说了
至于耽美,何以最终演化成BL(boy‘s love)的代名词,好像应从日本战后70年代少女漫画界的变革说起。
当时,反主流文化的抬头迫使其从内容以及思想中寻求变化,推出了以新人为主创力量的别册,山岸凉子描写同性恋的《白屋二人世界》这种类似实验性作品就是在当时推出的。
后来影响比较大的,应该是小学馆的竹公惠子所画的《风与木之诗》她当时与另外两人,被称为“HOT”三人组(汗`~绝对不是韩国的那个 --__--|||)在73年--75年掀起了少女漫画的新浪潮,当时的影响力是相当大的`~~至此,表达同性爱的漫画便开始发展、蔓延,壮大,渐渐成为日本漫画的一个分支。
因为,当时漫画家所画的关于同性的感情故事大都是相当唯美,浪漫的感性描写,才与耽美一词挂上钩,后来渐渐的,发展成为其专有名词。
中国耽美的发展:
在中国大陆流传的最早的耽美作品多为日本耽美漫画。
随后许多中国作者创作了大量耽美题材的小说。早期的中国耽美小说大部分是同人小说,导致女性耽美爱好者被误称为同人女;实际上耽美小说与同人小说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耽美作品因突出同性恋问题而在中国备受争议,部分作品主题也包含对“性虐待”或“恋童癖”等非正常性取向的描写。
耽美漫画最早应是在91、92年开始进入中国大陆。在此期间的耽美作品大部分都是一些比较含蓄的内容,其代表作品是CLAMP的命运三部曲——“圣传”、“东京巴比伦”和“X战记”。这三部作品以华丽的画风和曲折、感人的故事情节而风靡一时。
CLAMP作品中的BL始终是非常含蓄的,作品本身并没有太多的亲热画面而总是在不经意间让人发现一段感情的存在。例如“圣传”中阿修罗王和帝释天这两人的感情纠葛,CLAMP在正传中始终没有明确地画明,而只是在番外篇中以隐晦的画面淡淡带过,但这样的简单有时反而给人更加深刻的印象。
而说起CLAMP的耽美漫画,大家比较熟悉的恐怕还是“TOKYO BABYLON”和“TB-- X”,其中有一对耽美组合贯穿了这两部漫画,那就是——樱冢星史郎和皇昴流。他们两人凄美的故事已经被大家所熟知,赚取了无数同人女的眼泪。
所以在此我也就不多加说明了。但我个人认为CLAMP的作品偏于阴暗而且有些晦涩,所以比较年幼的读者可能无法完全理解其内涵,她们的作品更适合高中以上的读者。
大概到了94年,市面上开始出现了纯粹的耽美漫画。
在这里必须要提到的就是耽美的经典之作--“绝爱”(尾崎南)。称“绝爱”为耽美的经典之作实不为过,即使很多不是耽美爱好者的人也看过绝爱,其影响力无与伦比。“绝爱”中的两位主角--南条晃司和泉拓人也毫无疑义地被认为是最为经典的耽美组合之一。
现在许多耽美迷仍然将“绝爱”视为同人小说的一大素材,相当一部分的同人都是围绕“绝爱”而写的。“绝爱”的故事情节相信大部分人都已经耳熟能详了,其中南条晃司对泉拓人的那种不顾一切甚至可以毁灭一切的狂热爱情完全不同于TOKYO BABYLON中星史郎和昴流的含蓄之爱,这是它的一大特点也是卖点。
“绝爱”的续集是“BRONZE”(也就是“青铜”),至今已经出了十几本但还未结束,很多租书店里都有,有兴趣的话可以去弄来看看。其中有一些H的场面,(H指关于性爱及情色方面的描写。)另外比较血腥,无法接受者请慎重考虑。
(绝爱的VCD现在市面上也有卖,基本上忠于原著,值得一看。)
在“绝爱”出现的同时期也出现了许多温馨的耽美漫画,比较出名的有“美男子的亲密爱人”(叶芝真已),“微热纯爱少年样”(阿部美幸),“微忧青春日记”(阿部美幸)等作品。
这一类的耽美漫画情节温馨感人,H也很纯情,主角大都是高中生或白领。不过很多现在已经无法买到或在店里看到了,需要耐心寻找。这以后几年,耽美作品就是这样不冷不热地存在于各书店的柜台中。温馨类的耽美漫画一直在大陆耽美漫画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即使后来大陆耽美原创文学作品中有一部分也是温馨类的小说,可以说是受到这些漫画的影响。
从97年开始,耽美小说进入大陆。一开始因为“绝爱”的缘故,所有的耽美小说都被注以“尾崎南”的作品,一时难辨真伪,良莠难分。大量的耽美小说使人眼花缭乱。其实很多小说的原作者都是非常著名的。
不管怎么说,从此我们开始接触除了漫画外的耽美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小说。耽美小说中值得被称为经典的作品有许多,如“间之楔”(吉原理惠子)、富士见交响乐团(秋月)等。我们现在能够看到中文版的优秀作品有“远离伊甸园”(很多是盗版且还未结束)。
“间之楔”和“富士见交响乐团”还未有中文版的书出版,但是这两部作品都有VCD。“间之楔”因为H度过高,所以只有删节版的,完全版只有刻录盘。“富士见”的VCD动画是由西炯子担任,是原著故事的浓缩。
到了99年,大陆耽美发展到达一个高潮阶段。耽美漫画月刊“耽美季节”(AYA主编)出版。这是第一本耽美月刊,详细介绍了耽美漫画和小说。同时市面上的耽美漫画也以惊人的数量和速度出版着。很多在这时出版的耽美漫画都是名家之作,故事情节和画风都很优秀。
(其中有些H度较高)比如“情人总敲三次门”(朝雾夕)、“LOVE MODE”(志水雪)、“暗黑末裔”(松下容子)等优秀作品。其中男作者的作品要算“快感方程式”(葵二叶红三叶)和“激爱”(小鹰和麻)最为有名。
这些作品很多都是值得一看的精品,建议大家找来看一下。
市面上还有了很多耽美VCD,如“绝爱-BRONZE”、“火宵之月”、“快感方程式”、“网中鱼”等,这些VCD画面精美,声优的表现也非常棒。
但是这些VCD大部分都是盗版所以有些质量不是最佳。另外还有很多耽美动画的DRAMA CD,不过因为是日文原声,所以如果没有日语基础的话是听不懂的。
与此同时因为网络的高速发展,大量的耽美网站应运而生。
很多网站都有耽美专栏。这些网站都拥有一批优秀的国内耽美原创及同人作者。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同人”,这是读者为自己喜爱的作品而从新创作的一种形式,比较多的同人小说都是“SLAM DUNK”和“银河英雄传”的。
(因为这两部作品以男性角色为主),在上述的网站里都能看到很多耽美作品。另外也有许多优秀的个人主页,如“DEVIL ANGEL”、“炫燃天际”等,这些个人主页各有特色,也是值得浏览的地方。在这些网站里你可以发表自己的作品、查阅耽美方面的资料、了解最新的耽美讯息。
耽美网站的出现对于大陆耽美文学的发展是一大促进。很多耽美爱好者通过这一渠道发表了自己的作品,其中不乏佳作。尤其大陆耽美文学不同于日本耽美文学之处在于原创作者的作品很多都是以古代中国为背景,更加具有中国传统文学的韵味,而不是象日本的耽美小说那样大多数将背景设置在高中校园或是办公室恋情。
另外有一些具有相当文学功底的作者创作出了偏向意识流的耽美文学,这又不同于着重于故事情节描写的日本耽美文学。大陆耽美原创作者们并没有一味地模仿日本的耽美小说,而是创造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耽美文学。
应该说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算真正拥有了自己的大陆耽美文化。
这次,露西弗俱乐部为了庆祝周年庆打算将其中优秀的原创/同人作品结集出版,现在已经挑选了一年来在露西弗俱乐部发表过的文章中的优秀作品,正在进行最后的文章修改及评审工作。
这些文章虽然有的还很稚嫩,但是它们各具特色,有些作品甚至能够和日本的耽美文学相媲美。相信大家很快就能看到这些大陆的优秀原创/同人耽美作品了。
跨入了21世纪,大陆耽美的发展也将进入一个新的起点。
信息的高速发展和大量优秀耽美作品的出版造就了更多的耽美迷。另外,除了“耽美季节”还有两本新的耽美月刊“最爱”和“耽美别册”也出现在读者面前。通过这些,我们可以了解更多关于耽美的消息,看到更多优秀的耽美漫画和耽美小说
BL
一、“BL”(boy’s love),起源于有“美少年崇拜情结”的日本,日本战国文化对于“武士道”忠诚衍生,武士道中有一条提及“武士之于武士的爱要唯一,一个武士有权利以背叛者的鲜血洗净崇高的武士爱所受到的玷污。
”大概意思就是,男人要对男人专一,背叛男人的下场是要付出生命,因为男人之间的爱是赌上武士的尊严的高尚爱。“男色,男风”都是指那一时期对于美貌的少年的偏好。“高岭之花”正是对于既是剑道高手又是美少年的武士的专称。
后来,文学创作上一种抽象且理想化的恋爱模式在社会诞生,即“耽美”(日文意思就是‘完美,唯美’),BL就是耽美在80年代后期引入的潮流词汇。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同性恋”,BL多是实际并不存在,多数只存在于人们的臆想中的概念。
专指“美少年之间的恋爱”,必须达到符合美型的美满的两重标准。BL流传入中国,首先是在台湾,香港地区。台湾人首先把BL这个词套用成中文与其缩写相同的词语“玻璃”,但是,失去BL本来的意味,单纯的指同性之间的爱与性行为(同GAY的含义范围)。
后来,中国地区“玻璃”就是专指同性恋的意思。
二、网络用语:玻璃,不是指一种易碎品,而是同性恋。
三、BL:(Bill of Lading)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提单内容,包括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船舶名称;托运人的名称;收货人的名称;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卸货港;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动费的支付;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提单缺少一项或几项内容,不影响提单的性质。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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