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2015-12-14 19:33:46
根据临床表现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临床缓解期系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1、缓解期哮喘严重程度分级目前通常采用哮喘控制水平分级标准,对临床治疗的指导作用比较大,易于...[展开]
根据临床表现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临床缓解期系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1、缓解期哮喘严重程度分级目前通常采用哮喘控制水平分级标准,对临床治疗的指导作用比较大,易于被医生掌握。 见表一表1 哮喘控制水平分级完全控制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部分控制 (在任何1周内出现以下1~2项指证)未控制 (在任何1周内)白天症状无(或≤2次/周)2次/周活动受限无有夜间症状/憋醒无有出现≥3项部分控制特征需要使用缓解药的次数无(或≤2次/周)2次/周肺功能(PEF或FEV1)正常或≥正常预计值/本人最佳值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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