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
2015-12-30 16:32:21
异名博欣静丙适应证1。主要用于预防麻疹或减轻症状。2。用于传染性肝炎、麻疹、水痘、腮腺炎、带状疱疹等病毒性感染的防治。3。用于哮喘、过敏性鼻炎、湿疹等内源性过敏性疾病。 4。用于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 (2)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展开]
异名博欣静丙适应证1。主要用于预防麻疹或减轻症状。2。用于传染性肝炎、麻疹、水痘、腮腺炎、带状疱疹等病毒性感染的防治。3。用于哮喘、过敏性鼻炎、湿疹等内源性过敏性疾病。
4。用于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 (2)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用法和用量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每日400mg/kg,连续5日,维持剂量:每次200~400mg/kg,给药间隔视病情而定,一般每周一次。重症感染:每日200~300mg/kg,连续2~3日。
用法:静脉滴注或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1~2倍后静脉滴注,开始时滴速为1。0ml/min,15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可加快滴速,最快不得超过3。0ml/min。不良反应一般无不良反应。
1。极个别病人在静脉滴注时出现一过性头痛、心慌、恶心等不良反应,大多轻微且常发生在输液开始1小时内。 可能与输注速度过快或个体差异有关。在输注的全过程定期观察病人的一般情况和生命特征,必要时减慢或暂停输注,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即可自行恢复。
个别病人可在输注结束后发生上述反应,一般在24小时内均可自行恢复。2。肌内注射可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偶有低热,可自行缓解。注意事项本品专供静脉输注,且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输注。 糖尿病、严重酸碱代谢紊乱的病人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输注过程中观察病人一般情况和生命体征,必要时减慢或暂停输注。妊娠期妇女慎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