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被撤消的提问还能恢复吗?请
看了楼上大腕们的意见,似乎大同小异。本人稍有不同看法。我认为;自然辩证法主张: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在不停顿的变化着,需要经历新生、发展、衰亡的过程。一成不变的、永恒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就如恒星太阳终归也有一天将会失去它固有的光芒这是不可抗拒的规律。 至于人类社会的所有规章制度、游戏法则,皆是如此,不可能是长期凝固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凡有利于该事物(主体)发展的,则可继续保留。凡对该事物发展不利的或具有潜在的压抑、阻碍的因素,皆应修正、改革、完善才是。 例如,世界乒乓球锦标赛规则。这些年来改变了多少?谁能说清楚。这是与时俱进,适应事物发展的需要嘛!仍然是运动员爱玩,观众喜欢看的运动项目。至...全部
看了楼上大腕们的意见,似乎大同小异。本人稍有不同看法。我认为;自然辩证法主张: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在不停顿的变化着,需要经历新生、发展、衰亡的过程。一成不变的、永恒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就如恒星太阳终归也有一天将会失去它固有的光芒这是不可抗拒的规律。
至于人类社会的所有规章制度、游戏法则,皆是如此,不可能是长期凝固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凡有利于该事物(主体)发展的,则可继续保留。凡对该事物发展不利的或具有潜在的压抑、阻碍的因素,皆应修正、改革、完善才是。
例如,世界乒乓球锦标赛规则。这些年来改变了多少?谁能说清楚。这是与时俱进,适应事物发展的需要嘛!仍然是运动员爱玩,观众喜欢看的运动项目。至于‘爱问栏’的规章,是否金科玉律,是绝对的不许变动的呢?我看不然,因为这不符合自然辩证法,事物发展的规律。
‘天涯客’也提到‘由编辑彻消的’似仍有松动的可能嘛!
这里我想探讨论一下,现行‘爱问’对作过‘撤消处理’的问题,不允许改变的规定,是否合理、正确?我认为;爱问’的最佳处理结果应该是问、答双方满意,三方都感到欣慰、舒畅。
爱问栏目,理应达到问、答两旺,质优人爱,园地繁荣、兴旺为目标。如果同意此观点,就当重新审视当前的规章,是否皆有利于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能得以充分发挥?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否已发展完善到无须再改进的地步?‘可是这里提出的题;1。
提问者愿意将原定付出的答题酬分,追赠给热心的回帖者以释内疚,却因得不到支持而感遗憾。
2。仅有的答帖者助人解难的胸怀,在认真负责的实地调查、咨询,付出了辛勤劳动,如果迟来的报酬,允许获得。他能不舒畅、欣慰吗。
这两相情愿的事,该条款何以拒不成全呢?
3。提问者在无肯定的、满意答案、面临罚分的威胁下,仓促处理、选择失误、奖励分,被编辑白白扣去了。要知道;积分也是一种有价的激励资源,他是提问者辛勤劳动换来的。
无可争议的,他是唯一具有全权处理其自家积分的责任人。如今‘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而酬分却被剥夺而去’。这样的条款,公平、合理 吗?
4。提问者承认失误,期盼有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以谢答者,试问这样的要求过分吗?为什么该条款不许可、也不容改变呢?如此霸气合乎情理吗?常言道;“不怕犯错误”,只要“知错能改”。
目前的规则既不能满足双方的需要和愿望。难道还能认为是成熟的、完善的,决不需要再改变的吗?被撤消的的东西收不
回来了,可电脑中被删除、扔进垃圾箱的文件,不也能轻松的取回来吗?技术上该不会成问题吧?以上管见,不当之处。
欢迎有识之士,批评指正。仅供参考。
祝你快乐!
鸣不平
看了楼上大腕们的意见,似乎大同小异。本人稍有不
同看法。我认为;自然辩证法主张:世间一切事物都
是在不停顿的变化着,需要经历新生、发展、衰亡的
过程。
一成不变的、永恒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就如恒
星太阳终归也有一天将会失去它固有的光芒,这是不
可抗拒的规律。至于人类社会的所有规章制度、游戏
法则,皆是如此,不可能是长期凝固不变的。随着时
间的推移,凡有利于该事物(主体)发展的,则可继
续保留。
凡对该事物发展不利的或具有潜在的压抑、
阻碍的因素,皆应修正、改革、完善才是。例如,世
界乒乓球锦标赛规则。这些年来改变了多少?谁能说
清楚。这是与时俱进,适应事物发展的需要嘛!仍然
是运动员爱玩,观众喜欢看的运动项目。
至于‘爱问
栏’的规章,是否金科玉律,是绝对的不许变动的呢
?我看不然,因为这不符合自然辩证法,事物发展的
规律。‘天涯客’也提到‘由编辑彻消的’似仍有松
动的可能嘛!
这里我想探讨论一下,现行‘爱问’对作过‘撤消
处理’的问题,不允许改变的规定,是否合理、正确
?我认为;爱问’的最佳处理结果应该是问、答双方
满意,三方都感到欣慰、舒畅。
爱问栏目,理应达到
问、答两旺,质优人爱,园地繁荣、兴旺为目标。
如果同意此观点,就当重新审视当前的规章,是否
皆有利于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能得以充分发挥?作
为重要指标之一;否已发展完善到无须再改进的地步
?‘可是这里提出的问题;1。
提问者愿意将原定付出
的答题酬分,追赠给热心的回帖者以释内疚,却因得
不到支持而感遗憾。2。仅有的答帖者助人解难的胸怀
,在认真负责的实地调查、咨询,付出了辛勤劳动,
如果迟来的报酬,允许获得。
他能不舒畅、欣慰吗。
这两相情愿的事,该条款何以拒不成全呢? 3。提问
者在无肯定的、满意答案、面临罚分的威胁下,仓
促处理、选择失误、奖励分,被编辑白白地扣去了。
要知道;积分也是一种有价的激励资源,他是提问者
辛勤劳动换来的。
无可争议的,他是唯一具有全权处
理其自家积分的责任人。如今‘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而
酬分却被剥夺而去’。这样的条款,公平、合理 吗?
4。提问者承认失误,期盼有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以谢
答者,试问这样的要求过分吗?为什么该条款不许可
、也不容改变呢?如此霸气合乎情理吗?常言道;“
不怕犯错误”,只要“知错能改”。
目前的规则既不
能满足双方的需要和愿望。难道还能认为是成熟的、
完善的,决不需要再改变的吗?被撤消的的东西收不
回来了,可电脑中被删除、扔进垃圾箱的文件,不也
能轻松的取回来吗?技术上该不会成问题吧?以上管
见,不当之处。
欢迎有识之士,批评指正。仅供参考
。
祝你快乐!
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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