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将要签定购房合同,合同里有如下条款:规定“开发商在07年1月1日交房,如果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将负相应责任”,我觉得责任不明;“购房面积按房产局实测面积计算”,并非是按合同规定的3%范围内,“阳台”:一项他们是空白,不写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配套设施如不达到标准开发商副负相应责任”“达到商品房使用标准就可以交房”而不是“达到商品房使用标准并办理好相应文件交房”。
开发商有不同意更改,又不让在补充协议里签约。地段房型已选好,楼盘离我单位,及家人都很近,比较合适,开发商态度强硬,怎么办?是否有问题?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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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期交房国家有相应规定,每天 万分之3的违约金,即使不约定也不会不赔;2、面积要自己计算好,要有误差超过心理的准备,但是认真看看正式图纸不会有大出入;3、阳台要看看施工图纸,最好到规划局看看批复的图纸;4、交房自有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要求有建委、建筑质量监督站管着,正规的开发商不敢触法的。因此主要看看开发商的信誉如何。
1、延期交房国家有相应规定,每天 万分之3的违约金,即使不约定也不会不赔;2、面积要自己计算好,要有误差超过心理的准备,但是认真看看正式图纸不会有大出入;3、阳台要看看施工图纸,最好到规划局看看批复的图纸;4、交房自有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要求有建委、建筑质量监督站管着,正规的开发商不敢触法的。因此主要看看开发商的信誉如何。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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