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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做

工作已经好久了,平时也按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现在想买一套自住房来结婚和自己居住,请问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今天,小编就告诉您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提取时需要带的材料,以及办理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全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今天,小编就告诉您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提取时需要带的材料,以及办理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银行账户; 4、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不动产权管理部门网签登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   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二、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提取条件: 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 a、首次提取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须提供上月还款凭证; b、提前还款的,还须提供提前还贷证明。   c、自2017年4月1日起,对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还须按要求填写《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提取额度: 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但偿还贷款期间未提取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可累计提取应提未提金额。   提取流程: 1、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提取人数较多时,可由单位统一办理。 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 3、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将所提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内,职工按以下顺序选择绑定银行账户: a、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账户; b、社保卡银行账户; c、职工另行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
     友情提示: 允许职工在优先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的前提下,使用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使用部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职工应首先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组合贷款商业贷款还款部分以及商业住房贷款的还款可每年申请一次提取,夫妻共同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组合贷款商业贷款还款额或商业住房贷款应还款额,偿还贷款期间未提取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可累计提取应提未提金额。
     三、从单位离职如何提取个人的公积金? 提取条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年以上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所需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提取额度: 个人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账户。
   四、公积金查询使用的是初始密码,网站查询时提示需要修改密码,且需手机获取动态验证码,但系统中没有预留手机号码或不是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怎么办? 目前公积金查询默认密码采用身份证号码第12至17位共6位数字,如果继续使用默认密码,个人信息极易被黑客非法获取。
       为了加强个人信息安全,公积金中心对网站个人公积金查询功能做了升级:系统将自动检测登录密码,如果是默认密码登录,则强制修改密码。修改密码时验证个人手机号码,如果您的手机号码在系统中不存在或者手机号码有误,则需要到公积金大厅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变更后次日按修改步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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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3 15: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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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全部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各地针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还有自己的规定,请参考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提取办法。收起

2018-07-23 15: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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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全部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  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收起

2018-07-23 15: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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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全部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银行账户; 4、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不动产权管理部门网签登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收起

2018-07-23 15: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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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收起

2018-07-23 15: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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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全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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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3 15: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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