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站在银行角度,是如何看待我的
1。第一,银行人员或系统应无法直接判断这些是网络小贷业务。上文提及,微粒贷和网商贷背后分别是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所以征信里也是体现为“商业银行”的业务,而非“小贷公司”。征信报告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在非查询银行发生的业务,发生机构名字一律用代码显示。 在微粒贷发生一笔小贷业务,与在城商行发生一笔个人信用贷款,征信上很难看出区别。
2.第二,发生网络小贷业务后,影响最大的情况有可能在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时,银行审批人员怀疑购房首付款的来源就是网络小贷产品或者其它征信上可查询到的贷款,这可能导致银行为了控制风险而拒贷。 当然,审批人员会默认金额较小的就是小额贷款,资金成本较高,若频繁借贷,...全部
1。第一,银行人员或系统应无法直接判断这些是网络小贷业务。上文提及,微粒贷和网商贷背后分别是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所以征信里也是体现为“商业银行”的业务,而非“小贷公司”。征信报告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在非查询银行发生的业务,发生机构名字一律用代码显示。
在微粒贷发生一笔小贷业务,与在城商行发生一笔个人信用贷款,征信上很难看出区别。
2.第二,发生网络小贷业务后,影响最大的情况有可能在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时,银行审批人员怀疑购房首付款的来源就是网络小贷产品或者其它征信上可查询到的贷款,这可能导致银行为了控制风险而拒贷。
当然,审批人员会默认金额较小的就是小额贷款,资金成本较高,若频繁借贷,侧面反映的流动性紧张。不过我始终认为只要是人为控制的,就是可以沟通解决的,为表示清白,可以把这类产品提前结清,或者提供其它合理的解释。
3。第三,发生网络小贷业务后,若向银行也是申请小贷产品,额度可能是系统测评而得,这种情况,可能真的被系统“鄙视”了。不排除系统会对查询记录笔数或者未结清的贷款笔数作为一个参考指标,若一段时间内数量过多,可能会对审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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