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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00:02:19
治疗目的是尽快使血容量及红细胞容量接近正常,抑制骨髓造血功能,从而缓解病情,减少并发症。(1)静脉放血:可在较短时间内使血容量降至正常,症状减轻,减少出血及血栓形成机会。 每隔2~3天放血200~400ml,直至红细胞数在6。0x1012/L以下,红细胞压积在50%以下。 放血—次可维持疗效1个月以上。本法简便,可先采用。较年...[展开]
治疗目的是尽快使血容量及红细胞容量接近正常,抑制骨髓造血功能,从而缓解病情,减少并发症。(1)静脉放血:可在较短时间内使血容量降至正常,症状减轻,减少出血及血栓形成机会。
每隔2~3天放血200~400ml,直至红细胞数在6。0x1012/L以下,红细胞压积在50%以下。 放血—次可维持疗效1个月以上。本法简便,可先采用。较年轻患者,如无血栓并发症,可单独放血治疗。
但放血后有引起红细胞及血小板反跳性增高的可能,反复放血又有加重缺铁倾向,宜加注意。对老年及有心血管疾患者,放血要谨慎,一次不宜超过200~300ml,间隔期可稍延长。血细胞分离可单采大量红细胞,但应补充与单采等容积的同型血浆,放血时应同时静脉补液,以稀释血液。
(2)化疗:①羟基脲:系一种核糖核酸还原酶,对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有良好抑制作用,且无致白血病副反应,每日剂量为15~20mg/kg。如白细胞维持在(3。5~5)xl09/L,可长期间歇应用羟基脲。
②焼化剂:有效率80%~85%。环磷酰胺及左旋苯胺酸氮芥(马法仑)作用较快,缓解期则以白消安及苯丁酸氮芥为长,疗效可持续半年左右。 苯丁酸氮芥副作用较少,不易引起血小板减少,为其优点。
烷化剂也有引起白血病但较放射性核素为少。③三尖杉酯碱:国内报告应用本品2~4mg,加于10%葡萄糖中静脉滴注每日1次,连续或间歇应用到血细胞压积及血红蛋白降到正常为止。达到缓解时间平均为60天,中数缓解期超过18个月。
(3)a干扰素治疗:干扰素有抑制细胞增殖作用,近年也已开始用于本病治疗,剂量为300万U/m2,每周3次,皮下注射。治疗3个月后脾脏缩小,放血次数减少。
缓解率可达80%。(4)放射性核素治疗:32P的P射线能抑制细胞核分裂,使细胞数降低。32P有可能使患者转化为白血病的危险,故近年已很少应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