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费能报销吗?
1、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 国家劳动部1988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文件)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2、北京出台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持居住证报销生育费
本报讯 从7月1日开始,凡是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都可以享受本市生育保险的待遇了。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生育保险的具体实施文件,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全部
1、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 国家劳动部1988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文件)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2、北京出台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持居住证报销生育费
本报讯 从7月1日开始,凡是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都可以享受本市生育保险的待遇了。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生育保险的具体实施文件,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7月15日前企业须参保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本市参保的育龄妇女大概有108万人,每年要生2。7万名孩子。生育保险基金将支付这些人员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以及生育并发症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从现在起到7月15日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要为与自己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包括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生育保险的手续,并自7月起开始为职工缴费。
对于今年7月1日后成立的单位,应当自批准成立或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的30日内,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并开始缴费。
在外地生育费用也可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表示,对于本市相关职工在外地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要个人先行垫付。
不过,只要能够把相关生育保险的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和相关证明提供给用人单位,最终还是能够得到报销的。
试管婴儿生育费也能报
随着医学手段的不断完善,现在人们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等行为日益普遍。
针对此类情况,王德修表示,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但是,在相关人员生育时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仍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没参保计划生育费单位报
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方面,王德修介绍,职工参保后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方式(详见下文)支付。
对于退休人员、非本市户口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给予支付。
生育保险支付方法公布(相关新闻)
本报讯 今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如果是在三级医院自然分娩,就可以报销1900元分娩医疗费了。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和分娩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则包括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而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中规定个人要负担的部分费用,在生育保险中也能报销。
此外,他指出,生育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分为限额、定额、按项目付费等不同支付方式。
■新闻附件
生育津贴速算法
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来计算的。
生育险医疗费支付标准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如下: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7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20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可报销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10%。
《京华时报》(2005年6月2日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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