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个人手中买了一房子。交给了卖房人一半的钱,因为小区物业整体没有签收,暂时不能办房证。卖房人自已也没有房证,他只有和开发商签 的买房合同。卖房人就将房子先给了我居住使用。而且我拿到房后装修了。现在确发现卖房人已经将此房贷款了37万元。到现在贷款没还清。此房已贷款的事房主之前没跟我讲过。请问这种情况下卖房人有权将此房卖掉吗?我和卖房人签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没问题。 1、如果买方付全款,您就可以先到贷款银行预约提...
未还清借款的房产再买卖,可采用三种方式:提早还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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