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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家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买房子吗?

补充 : 我一个朋友在上大学,他父亲给他买房子,但是他没有还款能力,房产证上写他和父亲的名字,这样可以吗?还有就是用他父亲公积金贷款,可他父亲还有五年就退休了,按揭十五年,父亲退休了后期贷款是按商业贷款吗?

你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有购房合同,并且在银行按揭。 所以没买房子是取不出来的。 但如果你已经购买了按揭房产,钱取出来后并不一定要还贷款,可以自己随意使用。

你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有购房合同,并且在银行按揭。 所以没买房子是取不出来的。 但如果你已经购买了按揭房产,钱取出来后并不一定要还贷款,可以自己随意使用。收起

2018-01-11 08: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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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 房主 贷款 卖方

二手房中介到底有没有责任规避交易风险事情发展到现在实在让我很无奈。今年二月份,在经过几番权衡后,我通过超越房地产公司与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写明3月20日应该完成交易过程,但截止到今天4月12日,我给中介的佣金交了,给房主的首付款交了,银行对我的贷款申请审批了,交易但却再也进行不下去了。问题出在卖方,她签协议之前没注意到合同中规定的付款程序,她认为必须得到全款后才敢过户,而中介坚持如果按照建行规定的程序一定要先过户再放贷,双方谁都不肯让步。我问了一些同事朋友,他们说业主的要求符合常情,不算过分,我也觉得只要不是房主无事生非一切都可以商量。我向中介咨询,既然分歧发生了,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他们说或者再找垫资公司先把尾款帮我垫上,但要花7000元的垫资费;或者就是采取诉讼,告房主违约,没有其他办法。我从心里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因为房主虽然违约在先,但谁都有疏忽的时候,不是一定不能原谅,毕竟是笔数目不小的交易,和和气气地办总比别别扭扭地办要好些,况且她也是和我一样付了中介费的,现在她对交易产生了疑虑,中介有责任在中间协调解决,而不应该像这样要么要买方来多交钱,要么就把责任都推卸到卖方身上。这样的想法和中介的人沟通后,他们一口咬定是我站错了立场,不应该替卖方说话,而并没有积极解决卖方担心的信誉问题。这时,我又把买卖合同翻出来看了一遍,发现上面只有甲乙双方,没有丙方(中介)的任何关系,而我和中介之间也只有一单佣金确认书,上面没有注明任何中介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我向中介追问他们收取的佣金包含哪些服务项目,他们说佣金只是帮助我们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其他的后续服务都是附带的,不收取费用。我让越来越觉得这次交易的背后有些说不清楚的东西,比如我们同事只是一次性付给中介费用,他们负责从头到尾的一切事情,业主只是配合办理就可以了;而超越则是先收了我们双方的佣金,又按照贷款金额收取了我的贷款费,虽然这是我事先已经知道的费用,但我不知道他们事实上并不是自己来办贷款,而是另请了链家的贷款公司来帮我办的贷款,而正是这一点,潜藏了现在出现的问题。于是,不管专家门以为如何,但至少我通过三方间的相处得出以下结论:虽然从合同上看是房主违约在先,但问题的焦点还是出在中介身上,是他们的资质和信誉度不够,而且拿到钱后便推卸责任。尽管中介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并不能完全否定,但经历过这件事,我才知道刚开始时自己是多么外行。应该事先约定买卖中的责任关系,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要求中介公司如果不能完成交易应该返还至少一半的费用。现在,中介公司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我虽然生气,却想不出任何恰当的解决办法,因为合同上的法律主体是我和房主,我没有任何证据来追究中介。明天,房主同意三方一起到审核我贷款申请的建设银行,要求银行给予正面解释,如果银行出面证实贷款的真实性,并且给予确切的放款时间,她同意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听上去可以算是解决问题了,但我真不知还会再出现什么事,因为不是这家中介帮我直接申请的贷款,很可能有些正常的事情是他们做不到的。而且,记得在贷款那天,链家的小姑娘还事先提醒我,如果银行的人问我这房子是怎么来的,我就说是朋友介绍的,不要说是通过中介买的。当时我也没仔细想这是什么意思,银行的人好像也没问,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怕,越琢磨越觉得这背后有着摆不上台面的秘密。不管明天结果如何,我还是想把我到目前为止的经历写出来,一是奉劝准备通过中介买二手房的朋友一定要事先选定一家资质可靠的公司,千万不能只把目光集中在房子本身上;二是特别听听专家和网友的意见,大家觉得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呢?同时,我想跪求精通此门的大虾们,告诉我一些其中的内幕吧,就算死我也不想做个蒙死鬼,我是为了规避风险才找到中介的,可他们怎么却说他们根本没有风险担保的义务,这个行业究竟是怎样的呢?有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来约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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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到底有没有责任规避风险事情发展到现在实在让我很无奈。今年二月份,在经过几番权衡后,我通过超越房地产公司与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写明3月20日应该完成交易过程,但截止到今天4月12日,我给中介的佣金交了,给房主的首付款交了,银行对我的贷款申请审批了,交易但却再也进行不下去了。问题出在卖方,她签协议之前没注意到合同中规定的付款程序,她认为必须得到全款后才敢过户,而中介坚持如果按照建行规定的程序一定要先过户再放贷,双方谁都不肯让步。我问了一些同事朋友,他们说业主的要求符合常情,不算过分,我也觉得只要不是房主无事生非一切都可以商量。我向中介咨询,既然分歧发生了,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他们说或者再找垫资公司先把尾款帮我垫上,但要花7000元的垫资费;或者就是采取诉讼,告房主违约,没有其他办法。我从心里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因为房主虽然违约在先,但谁都有疏忽的时候,不是一定不能原谅,毕竟是笔数目不小的交易,和和气气地办总比别别扭扭地办要好些,况且她也是和我一样付了中介费的,现在她对交易产生了疑虑,中介有责任在中间协调解决,而不应该像这样要么要买方来多交钱,要么就把责任都推卸到卖方身上。这样的想法和中介的人沟通后,他们一口咬定是我站错了立场,不应该替卖方说话,而并没有积极解决卖方担心的信誉问题。这时,我又把买卖合同翻出来看了一遍,发现上面只有甲乙双方,没有丙方(中介)的任何关系,而我和中介之间也只有一单佣金确认书,上面没有注明任何中介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我向中介追问他们收取的佣金包含哪些服务项目,他们说佣金只是帮助我们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其他的后续服务都是附带的,不收取费用。我让越来越觉得这次交易的背后有些说不清楚的东西,比如我们同事只是一次性付给中介费用,他们负责从头到尾的一切事情,业主只是配合办理就可以了;而超越则是先收了我们双方的佣金,又按照贷款金额收取了我的贷款费,虽然这是我事先已经知道的费用,但我不知道他们事实上并不是自己来办贷款,而是另请了链家的贷款公司来帮我办的贷款,而正是这一点,潜藏了现在出现的问题。于是,不管专家门以为如何,但至少我通过三方间的相处得出以下结论:虽然从合同上看是房主违约在先,但问题的焦点还是出在中介身上,是他们的资质和信誉度不够,而且拿到钱后便推卸责任。尽管中介在这段时间的工作并不能完全否定,但经历过这件事,我才知道刚开始时自己是多么外行。应该事先约定买卖中的责任关系,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要求中介公司如果不能完成交易应该返还至少一半的费用。现在,中介公司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我虽然生气,却想不出任何恰当的解决办法,因为合同上的法律主体是我和房主,我没有任何证据来追究中介。明天,房主同意三方一起到审核我贷款申请的建设银行,要求银行给予正面解释,如果银行出面证实贷款的真实性,并且给予确切的放款时间,她同意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听上去可以算是解决问题了,但我真不知还会再出现什么事,因为不是这家中介帮我直接申请的贷款,很可能有些正常的事情是他们做不到的。而且,记得在贷款那天,链家的小姑娘还事先提醒我,如果银行的人问我这房子是怎么来的,我就说是朋友介绍的,不要说是通过中介买的。当时我也没仔细想这是什么意思,银行的人好像也没问,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怕,越琢磨越觉得这背后有着摆不上台面的秘密。不管明天结果如何,我还是想把我到目前为止的经历写出来,一是奉劝准备通过中介买二手房的朋友,一定要预先选择几家资质良好的公司,不能仅把关注点放在房子本身上;二是特别想听听专家和网友的意见,大家觉得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呢?同时,我也想跪求精通此门的大虾们,告诉我一些其中的内幕吧,就算死我也不想做个蒙死鬼,我找中介本来就是为了规避风险,他却说中介没有风险担保的责任,那他们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呢?难道他们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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