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绝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扣工资吗?
答:对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的做法,应当严格加以限制,而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严格地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全部
答:对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的做法,应当严格加以限制,而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严格地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劳动者拒绝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应该扣工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