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首付出了30多万,女方家出了8万,房子写两人的名字,两人还2年房贷24万,期间家里大部分开销甚至房贷均由男方所出,买了量10万的车,借给女方家4万,男方婚姻期间无任何过错并不想离婚,女方因性格不合执意要离婚。现在决定离婚,协商给女方24万,车归女。。。 男方家首付出了30多万,女方家出了8万,房子写两人的名字,两人还2年房贷24万,期间家里大部分开销甚至房贷均由男方所出,买了量10万的车,借给女方家4万,男方婚姻期间无任何过错并不想离婚,女方因性格不合执意要离婚。
现在决定离婚,协商给女方24万,车归女方,欠款归女方,房归男方,但是房子因为贷款没有还清,所以没有办法过户,房目前大概至150万左右,还有70多万的贷款没有还清。请问离婚分给女方多少才合理,现在女方还有资格问男方提出分房子的钱吗?房子的首付是父母出的是不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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