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军人伤残证到地方民政部门要多久可换证
办理项目
革命伤残人员遗失补证和损坏换证的审核
办理时限
凡材料齐全,符合有关遗失补证或损坏换证规定的,经审核同意后,两周内发证。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地点:石化梅州新村84号105室。 联系电话:57948319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一11:00,下午1:00一4:00
申办对象资格
(一)遗失补证:伤残人员抚恤证件遗失确实找不到,已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并已在本市《解放日报》、《文汇报》或《新民晚报》上登报声明作废(费用自理)。 其中:在全市统一换证以后第一次遗失证件的人员,在登报声明原证作废后可申请补证;第二次遗失证件的...全部
办理项目
革命伤残人员遗失补证和损坏换证的审核
办理时限
凡材料齐全,符合有关遗失补证或损坏换证规定的,经审核同意后,两周内发证。
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地点:石化梅州新村84号105室。
联系电话:57948319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一11:00,下午1:00一4:00
申办对象资格
(一)遗失补证:伤残人员抚恤证件遗失确实找不到,已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并已在本市《解放日报》、《文汇报》或《新民晚报》上登报声明作废(费用自理)。
其中:在全市统一换证以后第一次遗失证件的人员,在登报声明原证作废后可申请补证;第二次遗失证件的人员,在证件遗失三个月并登报声明原证作废后可申请补证;证件遗失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年以内两次遗失证件的人员,在证件遗失六个月并登报声明原证作废后可申请补证。
(二)损坏换证:伤残人员抚恤证件因保管不当损坏,已报告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经区县民政局审查确实不能使用的。
申办手续
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提出补证或换证申请,并将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证明(在乡革命伤残军人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出具相关证明)本人照片四张一并附上。
申请遗失补证的须附上刊登声明作废的报纸;申请损坏换证的须附上已破损的伤残证件原件。
办理程序
(一)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提出补证或换证申请,并将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证明(在乡革命伤残军人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出具相关证明)本人照片四张一并附上(申请遗失补证的须附上刊登声明作废的报纸;申请损坏换证的须附上已破损的伤残证件原件);
(二)区县民政局审核当事人有关材料后认为可以给予补证或换证的,填写《上海市革命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一式三份,随同填好的伤残证件(补发的证件一律重新编号,并注明“补发”字样;换发的新证仍使用原编号)及当事人上报材料一并上报市民政局;
(三)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由区县民政局补发或换发新证(换发新证同时收回旧证)。
办理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民政局(优抚科)
办理依据
(一)《伤残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1997年第2号令);
(二)《上海市评残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市民政局沪民优[1991]第1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监督
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可向金山区民政局行风办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57933327
注:若有法律或政策调整,按新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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