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住房是向房开商买的(产权证还在办理之中,有合同),但是现在这套房子我不喜欢,所以委托二手房交易中心出售,不知道是我没有说清楚的原因还是二手商没有听对的原因,总之二手商将房屋地址找错了(到了隔壁单元),因为双方没有一起去看房,所以二手商以为我卖的房子是那里(其实是错的),后来,一个买主看上了那套房子(不是我的那套),通过二手房中心谈好价格以后,我和买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的住房地址写的是我的住房正确的地址,款项基本付清。
后来可想而知,买方到了装修的时候才发现错了。
问题是:买方要求退房。
二手房中心也要退房,并说是当初我给他讲错了住房的地址,说我有责任承担。
但是我现在不可能退房啊,卖房的钱已经投入了,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的话,请大家帮我分析下,有没有胜算,因为我对法律不懂,望大家帮忙。
1、中介承担责任的大部分,没有搞清楚地址就在卖房子了。 2、你承担比较小的部分,再怎么也应该在签合同的时候把购房合同拿在一起签呀,照着这上面的就是正确的嘛,如果是这样并留有复印件在对方手里,那么你的责任就更小了。 总之,要说的话有点麻烦,可以到法院去解决,公平些。
1、中介承担责任的大部分,没有搞清楚地址就在卖房子了。 2、你承担比较小的部分,再怎么也应该在签合同的时候把购房合同拿在一起签呀,照着这上面的就是正确的嘛,如果是这样并留有复印件在对方手里,那么你的责任就更小了。 总之,要说的话有点麻烦,可以到法院去解决,公平些。 收起
你好,律师回复: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律师倾向于认为,你没有过错,对方无权要求撤销或解除合同。谢谢!
你好,律师回复: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律师倾向于认为,你没有过错,对方无权要求撤销或解除合同。谢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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