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好不容易攒了一笔钱,决定买套商品房作为婚房。现房子已完工,开发商是一个认识的本地人,一开始说好是860一平米,共110多平米!一共是9.5万。我就首付了8万说办好房产证一起付完!就写了一份合同书盖了手印,把房子的钥匙给了我!过了几个月大打电话就停机了,我四处打听他的消息说欠人家钱跑了!象这样的情况我可以通过什么法办来办理房产证!请专家详细解释一下,谢谢了!
你好!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而你的情况属于第一款第三项,即“转移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4个阶段。
办理过程中需要开发商...全部
你好!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而你的情况属于第一款第三项,即“转移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4个阶段。
办理过程中需要开发商配合,共同递交申请书以及提供相关材料。而现在开发商老板已经跑了。
所以你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获得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一个法律文件,代替开发商来办理房产证。
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有一个解决争议的条款,这一条款有两个选项,一是诉讼,二是仲裁,签订合同时只能选择其一。
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选择诉讼,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选择了仲裁,那就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由于开发商老板跑了,但是法人地位没有消失,不影响其成为在诉讼过程中的被告及仲裁过程中的被申请人地位。
通过诉讼或仲裁,获得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决书,之后可到所辖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法院会向你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有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你就可以带着房屋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契税完税证明,到所辖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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