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此前上过社保医疗保险几年
标题: 医保年限的计算及转移问题
呈批件内容: 我是一个已破产的国有企业员工,现在私营企业打工。我想??:
原破产企业是在95年6月才给我们职工参加医疗保险,95年11月就破产,我95年12月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我的医疗保险交费年限从何时算起?
2。 如果我一段时间在国企工作(给我交医保),一段时间在私企工作(自已交医保),交费时间没有间断,我的医保交费年限可以连算吗?3。如果我在主城九区以外的国企工作,我现在参加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可否转移?如不能转,我只有按灵活就业人员的交费年限30年交到退休吗?
办理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现就医疗保险问题答复如下:
医疗保险是属...全部
标题: 医保年限的计算及转移问题
呈批件内容: 我是一个已破产的国有企业员工,现在私营企业打工。我想??:
原破产企业是在95年6月才给我们职工参加医疗保险,95年11月就破产,我95年12月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我的医疗保险交费年限从何时算起?
2。
如果我一段时间在国企工作(给我交医保),一段时间在私企工作(自已交医保),交费时间没有间断,我的医保交费年限可以连算吗?3。如果我在主城九区以外的国企工作,我现在参加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可否转移?如不能转,我只有按灵活就业人员的交费年限30年交到退休吗?
办理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现就医疗保险问题答复如下:
医疗保险是属地化管理,以重庆市市级统筹(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包括北部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2008年底纳入市级统筹后))区为例:
一\以前由单位参加的医疗保险,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三个内改按灵活就业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三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缴费待遇享受不中断。
二\如果三个月内未改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以前单位参保缴费的年限始终存在,以后也可合并计算。
三\市级统筹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关系可以互转。
灵活转基本的,先个人到参保的区医保去办理停止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再将医保卡提供给单位经办人员,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1)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按本办法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2)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按办法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3)2003 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按本办法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30周年),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4)参保人员不具有本条前三款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应满30周年。缴满此年限后,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5)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当月缴费额度一次性缴纳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感谢您的来信。
发布时间: 2008-11-04 16:04:15。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