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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受骗,我该怎么办

今年7月在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一套二手房,并与房主的老婆见面并实地看房(这套住房与我现居住房相邻,同属一家单位职工住房),双方达成协议以十八万成交,但房主因长期在外地工作以上过程均未在场。在7月10日,中介带着我们与卖家(仍是房主老婆,但她告知房主已从外地归家来办此手续)来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办理,房交中心在审核所在证件及相关人员身份后接受了办理。

离开房交中心按中介合同约定,在办理过户当天将房款只留二千元打在了那家房主的帐上(一切房主在一边,所有转帐均有女方代办并中介在场)。 现在问题出在付款后十五天房主老婆不见了,电话停机,与房主联系告知他本人从未办过此类手续也未曾卖房,现要求他回来举证证明,他也不回,而我们经过多方了解也基本确定到场的男人是假的,现在我们不知如何继续,女方不见了,房主又不回来,我们算什么。

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属于诈骗了!建议到当地公安局报案!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女方没有单独的处理权。如果交易所给你过户,仍然有产生纠纷的可能。建议还是报案好。

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属于诈骗了!建议到当地公安局报案!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女方没有单独的处理权。如果交易所给你过户,仍然有产生纠纷的可能。建议还是报案好。收起

2008-08-17 08: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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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二是让中介协同(注意中介的态度,看他们是一伙的吗?)。这是你已经找不到业主(也许不是真的呢!),不能再让中介也溜了!

一是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二是让中介协同(注意中介的态度,看他们是一伙的吗?)。这是你已经找不到业主(也许不是真的呢!),不能再让中介也溜了!收起

2008-08-17 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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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看一下这个二手房购房合同有没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公房住房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1、甲方所售房屋公房住房证号为"号";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3、甲方所售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大衣柜、矮柜、床、沙发、热水器、空调、洗衣机。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含附属设施);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第三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中,乙方现场将购房款交给甲方,确定无误后再继续办理过户手续。第四条房屋交付:由于甲方卖房后需一套过渡房。经甲、乙双方商定,自甲、乙双方在房管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甲方可在此套已售给乙方的公房中,继续居住一段时间直到2007年12月31日止,乙方不得在此时间前催促甲方搬出,2007年12月31日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搬出。甲方在未搬出期间,可继续使用房屋的附属设施,搬出时需交给乙方,不得搬走。乙方在甲方未搬家前,不得拿走任何用品。第五条如果因甲方原因,房屋不能正常过户到乙方,甲方应无条件将购房款立即退还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使用权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使用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屋 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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