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
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适用的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
(4)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
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凡事有利有弊,合伙创业的好处是能减少初期投资,遇到什么事都能有个伴商量,也能分担一部分的工作时间。 但是不好的是个人的意见有时不能达成共识,容易把不满积压最后爆发。
对于金钱更是容易反目成仇,一个不小心把钱给分少了就麻烦了。还有就是有赚也 许能一起数钱,但一亏损就把责任都推走。等等,做生意是要经得起风浪,凡事也都会有不好的一面。
合伙当然有好有坏,好处体现在:
1:分担了风险。
2:节约自己投入过多的时间。
3:增加了业务量。(就是指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社会圈子。这样对生意有了无形的帮助)
4:增加了溶资平台。
坏处:
1:帐目混乱。
2:股东多了怕没的谁能做主。因为没的一个拍板的人。那每个股东都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那就会很混乱。
3:就是怕每个股东因为人多了都不尽力去做。人多了大家都有懒散的情绪。
3个和尚没水吃的故事听过吧。
所以什么事情都是有双面性的,有利就有弊。只要在前期大家帮合伙协议写清楚,相互制约好,问题也不大,我在早期创业的时候也选择过这种方式。
所以在合伙前,就应该把一些可以预料的事情事先大家协商好,然后在写一份合伙协议书,这样大家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就可以按照协议上的条款在办事。
毕竟亲兄弟明算帐。先小人后君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