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上海 问题1:于2004年10月左右购买一套住房,(期房,2005年年底交房, 150平方米)。新政策改变后,契税要交多少? 问题2:购买时合同上有三个人的名字,能否在交房前改成一个人?如果可以,需要如何办手续?如果不行,有什么其它办法?具体怎么操作?费用如何? 问题3:交契税与之后的改名会不会有影响? 问题4:另有一住房,产权证上的人已经死亡,还未办理过过户,请问如何继承这房产?具体如何操作?费用如何?
一、3%; 二、改不了,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办理赠予手续; 三、办理继承公证,评估,交税,过户。
一、3%; 二、改不了,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办理赠予手续; 三、办理继承公证,评估,交税,过户。收起
你好! 1、因为超过144平方米,契税要交3% 2、现在不可以了,要按部分产权转让办理,要交契税、交易费、所得税、营业税、工本费等 3、会! 4...全部
你好!
1、因为超过144平方米,契税要交3%
2、现在不可以了,要按部分产权转让办理,要交契税、交易费、所得税、营业税、工本费等
3、会!
4、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
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
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
(2)不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只是针对购买而言的。
(3)另外要缴纳证书工本费28元、登记费80元、测绘费等(需要测绘的话)。
(4)按照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的0。05%缴纳印花税。
赠予按偶然所得纳20%个人所得税。法定和非法定继承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未规定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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