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爱问首页 爱问商城
首页 生活 购房置业

房子

我2007年10月,在绵阳市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签了购房合同,但到现在还没有交房子,这次发生大地震震成危房了,那开发商应该赔偿损失呢?还是我自己自认倒霉呢?

等国家政策吧,现在说这些没用,国家说了算

等国家政策吧,现在说这些没用,国家说了算收起

2008-06-08 10:17:37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

我们在2006年9月份在一小区...

购房合同公证与否不影响它具有的法律效力,买卖双方一经签约...

我这个月刚买了一套商品房,要到...

如果对此很在呼,就先去做房产公证后再去领结婚证吧!

更多相关问题

相关栏目

加载中...

提问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 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