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三十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
(二)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身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条件、所附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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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
(二)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身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条件、所附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
(三)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核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四)管理核心受理职工申请后,对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提取条件或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复核。
管理核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对准予提取的,管理核心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需由单位代职工统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提供统一提取的职工花名册、专管员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并在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十二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当地工商联为缴存单位的,。收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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