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有一台10座小客车,核定收费吨位为1吨,那么其正常缴纳的公路规费是每月200元,假如其从1月1日开始欠缴公路规费,直至当年8月16日开票,其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
1-8月份为欠费月份,欠费额:8*200=1600元
滞纳天数:(8月16日)-(4月10)=128天
其中4月10日是每年统缴的截止日期,所有车从4月11日开始计算滞纳金
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 【2007】 111号文,应缴滞纳金=欠缴养路费平均额 × 5‰ × 滞纳天数=1600 × 0。
5 × 0。005 × 128=512 元。
其中欠缴养路费平均额计算方法:欠缴1个月的按当月应缴养路费计算,欠缴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时,按开始欠费月份到当月的欠缴养路费总额的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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