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海东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海东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全部回答

2017-10-08

47 0
     1、购买商品房(期房)的:   ①借款人填写的《海东地区政策性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份;   ③结婚证复印件3份(单身者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   ④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份;   ⑤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份,   ⑥提供房地产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4份。
       2、购买二手房所需资料:   ①借款人填写的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份;   ③结婚证复印件3份(单身者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   ④《房屋买卖契约》原件5份;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⑤过户后的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份。
       3、单位集资建房所需资料:   ①借款人填写的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份;   ③结婚证复印件3份(单身者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   ④购房首付款复印件4份;   ⑤购房协议或集资建房协议书原件4份;   ⑥立项批复复印件4份;   ⑦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4份。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求职就业
军事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