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合肥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安置住房需注意什么?

合肥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安置住房需注意什么?

全部回答

2017-10-06

50 0
    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
  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www。hfgjj。com)下载使用。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4、在符合提取条件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需在单位足额缴存并办理停缴手续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5、办公地址: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长江中路90号,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一楼公积金窗口(携带公积金卡)   6、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7、电话咨询热线: 12329   8、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网址:www。hfgjj。com。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