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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购买期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宜昌购买期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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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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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借款人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身份材料(距失效期在1年以上,复印正反两面) 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 2、家庭关系材料 (1)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父母与子女共同借款的,提供同一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医学出生证明、职工履历表(加盖公章)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购房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3)首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20%、第二套住房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或开发企业收据及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购房地房管或不动产部门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4、收入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的个人缴存者,提供银行盖章的最近6个月收入流水记录原件1份。 5、其他材料 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审批后按中心要求携带)。 (二)借款人在本中心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以上第(一)条所需材料。
  
   2、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登录本中心网站下载)原件1份。   3、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任意一名借款人宜昌区域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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