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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珠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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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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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前款规定,年龄30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孤儿年满18岁后,符合前款规定可独立申请。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根据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不受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的条件限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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