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有一女孩,他老婆去了国外以后和朋友离婚了,女孩判给女方。离婚后和一未婚女子(以下称A)相处,相处一段时间后,因种种原因双方同意分手,但此时该女子自说有身孕,朋友提出人流,该女子不同意,坚持说以后自己抚养,不会对朋友提出任何要求。一年后该女子向朋友提出要小孩的抚养费,朋友不承认这小孩是自己的。
后来这事也不了了之。此后朋友又和另一离异女子(以下称B)相处(小孩判给男方),并领取结婚证,后经市级计生部门批准领取准生证,现有6个月的身孕,正准备生产。就在这时A来纠缠朋友了,到朋友的单位闹。又到当地的镇政府告B和朋友,镇政府又收回了准生证,并要求朋友去做亲子鉴定。
朋友不去,这事还拖在这里。请各位帮帮忙,说说该怎么办?。
如果那孩子真是您朋友的,您朋友就不符合生育政策了,无法领到准生证的,这种事情还是协商解决的好,闹起来还是您朋友理亏,非婚生子和婚内生子是享受同样待遇的,如果不承认是自己的孩子可以去做一下亲子鉴定,如果真是自己的孩子,就要负起责任来,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不符合政策的话,孩子即使生下来也不能落户的,实在想要可以生下来,落外地户口,有些地方花点钱就能办的。
如果那孩子真是您朋友的,您朋友就不符合生育政策了,无法领到准生证的,这种事情还是协商解决的好,闹起来还是您朋友理亏,非婚生子和婚内生子是享受同样待遇的,如果不承认是自己的孩子可以去做一下亲子鉴定,如果真是自己的孩子,就要负起责任来,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不符合政策的话,孩子即使生下来也不能落户的,实在想要可以生下来,落外地户口,有些地方花点钱就能办的。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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