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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签定转租租赁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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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签定转租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应对是否能转租做出明确约定;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水、电、暖、煤气()和物业费由谁承担,确定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是否结清了水、电、暖、煤气()和其它费用;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以及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亲笔书写的租金收据; 3、签合同前...全部

    在签定转租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应对是否能转租做出明确约定;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水、电、暖、煤气()和物业费由谁承担,确定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是否结清了水、电、暖、煤气()和其它费用;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以及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亲笔书写的租金收据; 3、签合同前要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以及违约的补偿标准;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另外,还要注意转租合同与主合同的期限问题: 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不是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限制房屋转租的情形: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收起

2017-10-25 1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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