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定现在的购房合同卖房人说是建设部范本,但加了附属协议(开发商自定),但是拒绝买房人修改的权利.这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情况?买房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还是根本没办法,要么闭着眼签合同,要么就甭买?我是看中领海的3.8万人工湖设计,想买他的房,但是在他的合同和附件中只字不提湖的事,还处处埋伏.怎办?
买房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房屋按时交付,并依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当买房人违反对房屋权利或质量瑕疵的担保义务时有权要求卖房人赔偿损失。
买房人有以下义务:
(一)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这是买房人最主要的义务。房屋价款的支付时间,应依合同规定,一般情况,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与价金的交付应同时履行。采取分期付款形式时,买房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每期应支付价款及时支付,不得拖延。
(二)接受房屋的义务——买房人有义务接受卖房人依合同交付的房屋,并和卖房人一起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卖房人交付的房屋有权利问题或质量瑕疵,买房人可以拒绝接受,但要为此负举证责任,并要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卖房人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