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规划绿地所属我们小区一期工程三栋楼已经竣工,住满了业主。三栋楼之间的规划绿地上(有树,但是没有草,规划是个花园)也已经设置了健身器材等。但是小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机构,水电费一直由开发公司管理。二期工程正在进行中。近来,开发商将原本规划为绿地的地方砍掉几棵树又盖起了楼房,说是做商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向执法局进行了投诉,执法人员说是小区内的绿地不归他们管,他们只管公共绿地。我查了法条,物权法上这属于小区内区分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由物业委员会和开发商协商。我们的物业就是开发商,怎么协商?再就是有争议的到相关绿化行政部门解决?我的问题是:1、小区内的绿地是不是公共绿化用地,公共绿化用地的概念是什么?2、如果小区内的绿化用地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是不是他们可以让小区里面没有一根草也不违反法律。3、这种情况下的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到底是哪一个?我该到哪里去投诉?
你好,我的看法是: <br/>1、小区内的绿化地所有权,不是执法机关所说的“公共绿地”,不属于执法机关直接干预的事务。 <br/> <br/>2、按照经验,小区的绿地应当属于全体业主。 <br/> 除非业主和开发商在当初的合同中,有相关的产权约定,否则当然属于全体小区业主。 <br/> <br/>3、你们业主和开发商的纠纷,原则上属于合同纠纷,不是行政机关的管理范围。 <br/> A、你们可以向行政机关要求调阅相关的设计图纸与批文,如果发现开发商擅自修改并未经过行政机关审批,则你们可以请求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权,要求开发商整改。 <br/> B、你们可以直接同开发商交涉,要求他们承担违约责任; <br/> C、你们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