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验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注意及时接收收房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为通知书寄出30天内,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向开发商提出处理意见及逾期赔偿。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竣工备案验收表》(全称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房前必须要看的文件。一般合同约定以该房屋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验收表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可以拒绝收房。 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