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予购房,10月开发商涨价每平米200元,怎么办?2007年5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一开发商预售楼,当时地基没有开挖,开发商没有预售证,5月楼盘预售完,在此情况下双方没签订合同,本人也预付30%购一套3楼,价格每平米2080元,开发商出一收据。2007年10月主体工程完成一半,开发商至现在也没有预售证,双方没有订合同,因乌鲁木齐市房价上涨,最近开发商每平米涨价200元,不同意开发商就退款。当时因没有预售证,人们相信开发商没有签合同,所有购房者均无合同。现查收据开发商玩了手法,开发商的收据写:现收某某人预付楼款6、5万元,楼房主体封顶后付楼款90%,一星期不付后果自负。不买此楼,现其它楼价也涨了,买此楼多花款且公平下义何在?有什么办法可以按5月预订价购楼?
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进行楼盘销售,属于违法行为.
多层住宅在结构封顶后/小高层及高层住宅在结构达到70%以后方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
因为2007年5月开发商的售楼行为属于违法,因此,个人觉得,你最多只能要回你付的那部分款项. 即便现在开发商都没有预售许可证,即便签定合同,也属无效合同. 所以楼主想按5月那时的房价买进,几乎不太可能.
个人建议..从乌鲁木齐来看,1500~2500的价格其实都算可以接受.
按100平的建面计算的话,现在买入的话,LZ多付2万左右.从长远来看的话,个人觉得还是值得的.(不过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现在报的这个价格,在以后有预售合同后他是否仍会加价..这又是个风险).(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