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可能要打官司我于今年3月30日通过中介公司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房本上的名字不是卖房人(现在的卖房人和房本上的人原是很要好的朋友,交清房款后一直没过户),现在房本上的人不配合做过户,如果打官司卖房人能按合同规定赔我房款30%的钱吗。合同上签字的是卖房人代卖房人,所以两个人的名字都有,且还有卖房人签订的承诺书,规定其负所以法律责任。
产权人是甲,卖房人是乙.他们之间买卖事实成立,但产权转移手续未办理,乙就没有所有权,不能处置该房产,若处置该房产也必须甲出具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后,乙和你之间的买卖行为才有效.也就是说,乙根本没权利将该房出售给你,合同上签字的甲和乙名字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的,若有甲的亲自签名,你的麻烦还少一点,可以协商解决,否则,你只好通过法律追究乙的责任的.